臥槽!
威脅,這簡直是赤裸裸的威脅。
劉太守說的聲音不是很大,但站在林墨身邊的錢穆,是能聽見的。
尼瑪,他手中的大刀差點就把持不住了,眼神更是殺氣充滿,只要林墨點點頭,或者一個眼神。
他絕對拔刀結果了這混蛋!
竟然敢威脅先生?
先生殺西蒙軍、殺沃日軍!
斬殺朝廷丞相,都不曾皺過一下眉頭。
然后回到新義鎮,在自家的地盤,自家的飯店。
竟然被人威脅?
還是被一個小小的太守威脅?
傷害性不大,侮辱性極強!
“你這混蛋!”
錢穆要忍不住拔刀時,林墨伸出一只手,按在他的刀柄上,示意他冷靜。
林墨也是確實,好久沒被人威脅過了。
不免有點新鮮感,有點刺激!
“劉大人,你是個聰明人,該上報朝廷的就上報,不用本侯教。
不過你似乎忘了一件事情。這是本侯的飯店,你在此鬧事,影響了本侯款待父老鄉親,還有!”
林墨突然加重了語氣,望向地上被摔碎的瓷碗。
“是誰摔碎了本侯店里的東西?”
看著林侯爺怒氣的臉,眾人都有些錯愕。
這……
侯爺對被威脅的事,竟然毫無在意,反倒是對地上一只破碗格外在意?
這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?
“是下官,下官摔碎的,下官賠,我賠!”
王得發看到林墨這般惱怒,頓時慌了,趕緊從口袋掏出銀子。
侯爺之所以如此大怒,肯定是因為事先已經說過了,這飯店里的東西,如有損壞,要照價賠償。
“王縣令,你確定你賠?你能賠得起?”
看著王得發掏出的一把碎銀子,林墨有些不屑。
你這小油膩,看老子怎么收拾你?
“侯爺,您看十兩怎么樣?
不!五十兩!這些,全給您,算是賠償!”
王得發被林墨看不起,索性把袋子里的銀子都倒出來,足足有七八十兩。
按道理來說,一個碗也是三文到五文錢之間。
一百文相當于一兩銀子。
也就是說,三五兩銀子,就足以買一百個碗了。
那王得發這一袋銀子,足以買兩三千個碗。
這的確很豪橫!
可以說,王得發這一出手,相當于把飯店里的碗都包圓了。
“如果侯爺覺得不夠的話,我這里還有一點。”
劉太守見狀也從自己腰間摸出一個錢袋子,里面也是沉甸甸的一小坨。
如果這樣算,那王得發賠給林墨的錢,至少也有上百兩銀子。
眾人都覺得,先生這次失算了!
若是收了他們這點銀子,旁人肯定會覺得先生貪心,一只碗就要黑一百兩銀子。
而王得發和劉太守,反倒是撈了個大度的好名聲。
如果不收,那先生之前又叫他們賠。
這于情于理,似乎都對先生不利!
林墨瞟了一眼兩人的錢袋子,冷冷道。
“二位大人,我只希望你能賠我一只一模一樣的碗,一只陛下用過的碗!
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避難的時候御用的,本侯宴請百姓,一時之間碗筷不夠,便讓林大娘都拿出來使用。
誰曾想?它竟然碎了!
碎的,怎么偏偏是它!”
林墨說著,慢慢走到碎片前,拿起一小塊碎碗的邊緣,指著邊緣處一縷小紅暈。
“你們看,這是胭脂留下的痕跡,是宮里特有的胭脂,遇到瓷碗會殘留痕跡,并且洗不掉。
但如果是宮中的玉碗,便不會有這種情況。”
林墨一本正經地“科普”道。
而周圍的人,都發出“哦”。
原來如此!
他們明白了!
意思是陛下之前初到新義村,由于是用瓷碗吃飯,所以留下了“痕跡”。
要是在宮中的話,那公主都是用玉碗,自然不會留下“痕跡”。
眾人一陣明悟。
其實,林墨就是一大忽悠!
老子就是忽悠你們。
但是,沒人有證據證明,林墨說的話是假話。
反而,大伙都紛紛覺得林侯爺講得在理,原來這宮中的胭脂還有這效果。
和玉碗等珍貴的東西能溶解,和瓷碗就不行。
果然物以類聚,人與群分。
烏龜配王八,綠豆襯菜牙。
王得發漲紅著臉,林墨這話,讓他一時竟無言以對!
尼瑪,這誰都知道,現在的陛下,曾經的刁玲公主,是和林侯爺一家住在一起過的。
她用過這個碗,也不稀奇。
更何況,這林侯爺竟然說得有理有據,讓人無法挑剔。
“那么請問縣令大人,太守大人,陛下御用的碗被你們打碎了,你們該怎么賠?”
林墨站起身,忽然,一股逼風隨體,霸氣盡出!
王得發此時才知道闖了大禍。
連忙跪在地上求饒道:“侯爺,小人不知這曾是陛下的御用碗,小人實在不知,小的該死,求侯爺開恩!”
剛才那囂張的氣焰一下子全沒了。
王得發此時只能求饒。
因為打碎了陛下曾經御用的碗。
往小的說,是毀壞圣物,往大的說,那就是對陛下不敬!
這個對陛下不敬之罪,可以和謀逆劃為一等,也就是說,直接砍掉腦袋也不過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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