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閣網 > 全家偷聽我心聲后,把女主嘎了 > 第254章 七色果

<“秦王!本座說話從不撒謊,本座的寵物就在你們府上,快將它們交出來。”

奶團子兇巴巴地盯著大祭司,奶兇奶兇地吼:“沒有,不交。”

【哼!那仙鶴是我看上的,孔雀也是,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東西,就不還給你,能拿我怎么樣?大祭司很了不起嗎?我揍你個蛇精病。】

她身后的黑炭頭雙拳緊握,一副隨時準備迎戰的架勢。

大祭司看了看楚瀟瀟,再又看了看黑炭頭,掂量了一下動手后的結果,最終忍下了。

他是來尋找七色果的,不是來打架的。

老國公的臉色很不好看:“大祭司!說話要講證據,你說寵物來了我們家,誰看見了?可有人證?”

大祭司:“......”

麻蛋!勞資的話就是證據,怎么你不信?

黑炭頭瞧不上大祭司的本體,他已經看出來了,大祭司的真身是一條黑蛇。他們倆身上都有個黑字,為什么大祭司的皮膚那么白?

他看了很不爽。

冷冷地盯著眼前的人,大有“你動手試試,本大爺弄不死你”的兇狠。

“沒有人證,但本座的寵物身上有特殊的氣息,不管去了哪里,都會留下,本座也是根據它們的氣息尋來的。”

“咯咯咯!咯咯咯!”奶團子聽完大祭司的話就笑,伸出胖手指指著他,“你,好傻!”

大祭司朝楚瀟瀟飛過來一個冷厲的眼刀子,根本就沒嚇唬住她,她依然笑得露出一口雪白糯米小牙,眉眼彎成了初月。

老國公跟著笑:“大祭司!都說了我們不懂什么氣息,你偏偏為什么要一再地提起呢?你是打算找我們秦王府的麻煩?

氣息是個什么鬼玩意兒?你拿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來忽悠我們,到底想做什么?”

大祭司被氣得臉紅脖子粗,偏偏還無話可說。

氣息這種東西的確沒有一個固定的形態,一般普通人是看不見,摸不著,只能靠感受。

感受這種東西就很抽象了,有人能感受到,有人感受不到,秦王要這么說也不是不可以。

忽然覺得奶娃娃的話很有道理,他的確是傻,跟個絲毫沒有修為的人談什么氣息?

“我想說的是本座的寵物來過你的府邸,要么交出來,要么幫本座尋找一味藥材,它叫七色果。”大祭司的臉色黑沉如墨,“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,交不出,可別怪本座不客氣。”

黑炭頭站出來,護住楚瀟瀟和老國公:“不客氣?你想干什么?”

大祭司看他一眼,臉上鄙夷,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臉:“本座想干什么你還不配知道。”

奶團子笑聲戛然而止,盯著大祭司,怒容滿面,奶兇十足:“你,不治釀力。”

【唉!這舌頭什么時候才能聽話些,明明想說的是不自量力,怎么就糊了?一點氣勢都沒有。】

老國公笑出聲:“哈哈哈!瀟瀟!哈哈哈!我的孫女很好,祖父很喜歡。”

大祭司快要氣死了,他說的話居然沒人聽?當成了放屁?他說他要七色果,為什么秦王無動于衷?

“哼!”大祭司瞟了眼楚瀟瀟,“已經很久很久沒人敢跟本座這么說話了,念你是個黃口小兒,本座不與你一般見識。記住了,本座要七色果。

一個月后交不出來,本座會對秦王府降下懲罰,全府上下雞犬不寧,片甲不留。”

黑炭頭挺身而出:“你敢?”

奶團子從老國公的膝蓋上下來,“噔噔噔”跑到黑炭頭身邊,仰起腦袋,雙手叉腰,跟著喊:“你敢?”

【七色果?我多的是,就是不給你。哼!想要我的東西還敢對我兇,晚上就去收了你的其他寵物。沒了老虎給你拉轎子,我看你怎么裝逼。】

黑炭頭眼睛都亮了不少,低頭瞅著小主人,感覺她好腹黑。

南云國的大祭司到哪兒都前呼后擁,要是忽然隊伍里沒了獸寵,就光禿禿剩下幾個人,那也是在太沒面子了。

來的時候還牛逼轟轟地出街巡游呢,轉眼獸寵們就集體消失,他的老臉要往哪兒放?

楚瀟瀟:“......”

我管他往哪兒放,他愛往哪兒放往哪兒放,跟我沒關系。

老國公依然眉開眼笑,根本沒把大祭司的話放在心上。

威脅他?嗬!當他是嚇大的?

七色果在她孫女那兒呢,你說要就要?那東西如此難尋,肯定是個寶貝。

孫女的寶貝不能被人輕易拿走,不然墜了他們楚家男兒的名聲。片甲不留?那就要看你有幾分本事了。

“奶娃娃!不要學那黑小子沒大沒小,本座已經一百三十多歲了。”大祭司瞅著眼前粉嘟嘟的奶團子,心情都好了不少,“可以做你的祖祖,要有禮貌,不能跟人學壞。”

他走過許多地方,很少看見這么靈動可愛的胖娃娃。明明才那么點大,他一根手指頭都能碾死,卻兇巴巴的。

像是一只奶兇奶兇的小獸,若是此行順利,可以將這奶娃娃帶回南云國。培養成一個合格的圣女,往后替他打理飛升后的祭壇。

楚瀟瀟拍著自己的胸脯,像是在竭力證明:“我!好人!”

說完,抬起白生生的小手指,指著大祭司:“你!壞人!”

“哈哈哈!哈哈哈!”老國公被孫女的話逗樂了,放聲大笑,“哈哈哈!童言無忌,童言無忌。”

大祭司想生氣,忽然又覺得沒意思,他都活了一百三十多歲了,何苦跟一個兩歲的娃娃爭辯誰是好人誰是壞人?

他從不認為自己是好人,他就是個壞人。

當年南云國的皇帝打死了他的真身,還吃了他的膽,他的肉,難道他就是好人了嗎?不,他也是壞人。

他本來在深山老林里修煉得好好的,被皇帝的大祭司找到,還讓皇帝親手射殺了他。目的就是為了吃他的肉,喝他的血,助他病體康復。

他拼死逃亡,才留下一絲神識,寄存在大祭司身上。之后他親手殺了皇帝,凌駕與皇權之上。

難道他錯了嗎?

若是當年那皇帝和大祭司不去找他的麻煩,不想著吃他,他說不定早就飛升成仙了。